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江西上饶房屋征收补偿案顺利结案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7-08 10:28:06    

  2023年,田少荣(化名)夫妇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但基于此作出的评估结果以及补偿决定均不合理。2024年6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江西上饶的这起房屋征收补偿案,迎来胜诉结果。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作出判决: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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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少荣夫妇在江西省上饶市某村拥有一栋合法房屋,2023年10月18日,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对他们的房屋实施征收,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总额共计226万余元。

  不过,田少荣夫妇发现,相关部门在评估房屋价值的过程中,评估报告仅列出了房屋主体的价值,而未将房子内部的装修和外面的一些小花园等附属物纳入评估范围,这直接影响了补偿总额的合理性。

  更让田少荣夫妇头疼的是,相关部门没有在村里公示评估结果,也没有安排专业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这样一来,田少荣夫妇觉得自己无法及时了解和质疑评估结果,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毕竟,这些信息不透明,怎么能保证相关部门是不是真的按照公正的标准来补偿呢?

  因此,田少荣夫妇对这一征收决定感到非常不满,他们认为相关部门的行为不符合公共利益,缺乏合法依据,且在实体上和程序上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

  于是,田少荣夫妇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杨天鹏律师、李静律师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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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深入客观地了解了案件事实,发现相关部门在征收过程中的确存在上述不合理行为。于是,冠领律师综合以上信息制定出维权方案,立即代理田少荣夫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首先指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依法享有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权利,即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当包含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但是,相关部门作出的案涉补偿决定仅有货币补偿方式,并未提供产权调换补偿方式,很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其次,律师强调,相关部门在评估过程中,应当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向评估机构提供案涉房屋的全部登记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以确保评估报告的全面性和准确性。然而,相关部门并未履行这一义务,导致评估机构在评估时无法全面考虑房屋的实际状况,尤其是内部装修和附属物的价值。这一情况直接导致了评估报告的失真,未能客观反映田少荣夫妇房屋的实际价值,损害了委托人的正当权益。

  经过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听到这个判决结果,田少荣夫妇心中的石头总算落地,对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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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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