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发布征收公告,抢栽抢种抢建不予补偿
2021年8月18日,山东省高唐县发布了高征预公告〔2021〕5号文件,内容为高唐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内容如下: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高唐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基础设施,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
位于汇鑫街道谷官屯社区(谷官屯村),韩寨至十五里铺乡道西侧、谷官屯村北侧、南王水库西侧。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汇鑫街道谷官屯社区村民委员会
用途:公共设施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3日,由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谷官屯社区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的,高唐县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高唐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征收知识科普:
遇到征收拆迁,被征收人应当注意什么呢?
遇到征收时,首先被征收人应当注意征收前期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此时需要注意征收目的是否合法,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是否出台了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进行了公告和听证等必经程序。
其次,被征收人还要考虑自家房屋、地块是否拥有相应合法证件,切记妥善保管重要证件原件,这都是在征地拆迁过程当中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利的工具,如果缺少相应证件或是缺少原件,在征地拆迁出现纠纷时,容易被动。
最后,如果被征收人对拆迁相关问题存疑,可向行政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积极沟通。若遇到不合理不合法拆迁,,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切忌暴力维权,否则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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