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南京厂房申请重新履行职责案复议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7-01 11:26:44    

  南京某地块被征收,租用部分地块设立工厂的老板需要与出租土地的建筑公司协商补偿问题。在这过程中,老板的工厂被征收部门强制拆除,厂内大部分生产材料被损毁。虽老板之后与建筑公司达成了补偿协议,但他的损失并未挽回。2024年为了维权,老板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通过调查确定责任承担人为征收部门,并通过复议成功促使其重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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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起,刘世竞(化名)陆续从南京某建筑公司租赁760平方米土地,开办了制线厂和太阳能设备制造公司。2013年,该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南京某建筑公司作为被征收人与征收部门签订了补偿协议,刘世竞作为承租人只能与建筑公司协商补偿事宜。

  协商过程中,建筑公司将评估结果告知刘世竞,并承诺待其腾空房屋后即支付房屋补偿款及承租房屋的相关损失。但因双方对金额的预期不一样,迟迟未能达成协议。

  2016年10月,刘世竞的两处厂房被拆迁实施部门强制拆除。2016年11月,经某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刘世竞与建筑公司对补偿款及承租房屋的相关损失等达成了一致意见。

  按照常理,刘世竞在搬迁后还可以使用原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换个地方继续经营,可是因为强制拆迁,他大部分东西都被损坏了。为了寻求这部分赔偿,2024年,刘世竞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李鑫律师来承办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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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询问,冠领律师得知在实施强拆行为时,征收实施部门没有通知刘世竞,也没有制作物品清单等。于是,依据这些程序违法行为,冠领律师向征收部门提交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请求征收部门对刘世竞征收生产用房的设备拆除安装、搬运费用,以及拆迁过程中造成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损失,停产停业损失履行补偿安置职责,作出客观、全面的补偿决定,并补偿相应利息。

  然而,征收部门认为刘世竞自建及承租房屋的拆迁补偿,已按照其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协议履行,他如果还有异议,可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征收部门将补偿款支付给建筑公司后,因刘世竞不予腾空,其租赁的土地房屋被强制腾空,全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过程合法,所以刘世竞的补偿与拆迁再无关联。2024年3月,征收部门作出了《行政告知书》

  收到这一文件后,冠领律师随即向上级部门提出了行政复议。冠领律师表示,征收部门并没有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腾空行为的实施主体以及相应的经过,以证明腾让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在腾让过程中对刘世竞的合法财务造成了损失等。由于征收部门没有对这一诉求进行充分的调查,也没有在书面答复中明确告知实际情况,所以《行政告知书》中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予以纠正。

  上级部门审查后,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征收部门作出的《行政告知书》,并责令拆迁部门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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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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