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南充确认强拆违法及行政补偿纠纷案均胜诉
2023年6月,在四川南充某村村民赵刚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当地街道办事处径自作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并强拆了他的住宅。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随后接受委托,代理赵刚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3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赵刚房屋的行为违法,撤销街道办对他作出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
赵刚系四川南充某村村民,在当地拥有一处住宅。2021年4月,当地因开展过境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区行政机关发布了《征收启动公告》及《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将赵刚的住宅划入了征收范围。
2022年7月,当地街道办事处与其委托的评估机构一起来到赵刚的住宅进行勘丈,认定房屋面积为90平方米。赵刚对这一数字提出了疑问,认为房屋的面积不应低于150平方米才对。街道办工作人员则表示在征收工作中,“房屋实际面积”与“房屋补偿面积”并不是一个概念,他们此行核实的是“房屋补偿面积”。
赵刚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但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同一幢住宅,其中的“面积”却有区分。工作人员则继续安慰称补偿绝不会让他吃亏,让他尽管放心就好。
出于对征收部门的信任,赵刚没有坚持异议。到了2023年5月时,街道办通知赵刚去签署《安置补偿协议》,他这才发现补偿数额与事先预想的相差甚远,不仅所谓的“房屋补偿面积”仍然不足,补偿标准也明显低于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如果按照这个协议签了字,那赵刚不仅要“吃亏”,还要“吃大亏”。
赵刚因此未在协议上签字,想要继续就补偿数额问题与征收部门展开谈判。街道办对赵刚的诉求充耳不闻,直接作出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要求他按照上述《安置补偿协议》的内容腾空、交付房屋并领取补偿款。
赵刚拒不认可该决定,经多番沟通却始终无果。2023年6月,街道办工作人员强拆了赵刚的住宅。
赵刚并没有被街道办的强势作风吓退,一地的废墟反而激起了他维权的斗志,为此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讨个公道。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赵耀茹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上加盖的是街道办的公章,而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负责具体征收及补偿的法定主体应为县级以上行政机关,街道办此举显属越权。
冠领律师以此为突破口制定出维权方案,代理赵刚分别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强拆行为违法及撤销街道办作出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第一,街道办在实施强拆行为前,并未与赵刚就房屋的拆迁和补偿安置达成一致,也未签订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其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径自实施了强拆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先补偿,后拆迁”原则,属于程序违法。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街道办没有法律、法规授权,不是安置补偿义务的法定主体,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受到当地区行政机关的委托。因此,在无法就补偿安置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街道办没有作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的法定职权。
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街道办事处强制拆除赵刚房屋的行为违法,撤销街道办对他作出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决定书》。
本案中,赵刚轻信征收部门工作人员的口头许诺,没有分辨出其中加快征收进程的目的,致使他应得的补偿无法落实,险些蒙受重大损失,最终经冠领律师披荆斩棘,为赵刚重新开辟了通往公正合理补偿的道路,切实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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