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企业拆迁律师解答以养殖饲料厂是危房为由强制拆除违法吗-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征收机关以养殖饲料厂是危房为由强制拆除,法院判决违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王易(化名)在青海某地开办了一家养殖饲料厂,2019年9月该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内。因王易与征收机关一直就厂房评估价格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就没有签署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2021年5月,征收机关对王易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该决定书于送达时,货币补偿款130万元也转入了王易账户。但王易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没有动这笔钱也没有腾空养殖饲料厂。
2021年7月6日,征收机关作出《房屋安全隐患紧急报告》,向有关单位申请对养殖饲料厂厂房结构质量的安全状况进行鉴定。鉴定单位认为养殖饲料厂厂房的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为C级危险房屋,建议拆除重建。2021年7月20日,征收机关据此份鉴定报告将养殖饲料厂厂房强制拆除。王易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冠领说法
征收机关申请危房鉴定的目的显然是完成拆迁任务。王易的养殖饲料厂厂房被划入的征收范围后,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与被征收人就补偿进行协商一致签订协议;如在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内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在补偿决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搬离。
本案中,房屋征收部门与王易就补偿安置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征收机关采取危房鉴定和强制拆除的做法,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违背了程序正当原则。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存在房屋使用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委托进行房屋使用安全鉴定。
本案中申请鉴定人为征收机关,违反了法律规定。综上,法院确认征收机关强制拆除王易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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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