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陕西征地律师:征地拆迁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遭遇违法强拆行为,很多被征收人会选择起诉维权。不过,很多人在面临强拆时,不明白行政赔偿与司法强拆的区别。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与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陕西宅基地征收案例:
陕西西安的李先生在某村拥有一处宅基地。2013年,征收部门出台《关于西安某村征收方案的批复》,确定此次征地拆迁项目由征收办公室负责。2014年,征收项目正式启动,李先生一直未能与征收办公室达成补偿协议。2014年8月,李先生的宅基地房屋被征收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强行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李先生将相关部门告上法庭,并且要求进行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赔偿方面则需要按照国家赔偿的流程递交《赔偿申请书》另行申请。
冠领说法: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的主体是实施侵权行为的国家机关,特指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征地拆迁案件过程中,被征收人申请的赔偿类型为国家赔偿。申请的前提,是征收方作出的征收行为确认违法。比如,实施强制拆除房屋行为给被征收人造成了经济财产损失。此时,被征收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确认该行为违法。不过,无论是国家赔偿还是司法赔偿,都应当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
本案中,法院判决确定拆除行为违法,则确定了李先生具有提出国家赔偿的前提,他可以递交《赔偿申请书》申请赔偿。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征地拆迁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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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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