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强拆后拆迁方不承认?法院指出应举证证明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2-09 15:17:59
在实践中很多“偷拆”、“误拆”的案例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早已不再新鲜,甚至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规避责任的手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城中村拆迁案例:
2019年,陈家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的家乡因城中村改造项目展开了征地拆迁的工程,张嘉豪家的房子也在征收拆迁的范围内,但是,因拆迁补偿没有协商一致,陈家豪迟迟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但几天后,他的房子却突然被拆迁方强拆,无奈之下,张嘉豪只得将拆迁方诉到了法院,但是在庭上,拆迁方却称该房屋并非其组织人员拆除,其不应承担责任。与此同时,张嘉豪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拆迁方实施的强拆,案件一下陷入僵局。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后认为:
案涉房屋已被纳入征地范围,因此拆迁方存在强拆的动因,同时,张嘉豪已经举证证明了房屋被强拆的事实,拆迁方应当举证证明该房屋并非其实施,在其无法证明强拆与其无关的情况下,应当推定其实施了强拆行为。
此外,因双方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此拆迁方的强拆行为违反了“先补偿,后搬迁”的规定,因此应当被认定为违法。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强拆后拆迁方不承认?法院指出应举证证明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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