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以拆“拆危/违”代替“拆迁”?法院判决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2-09 14:44:04    

  在实践中,不少地方政府为快速完成征地拆迁项目,常常会移花接木,以其他行政行为代替拆迁程序,这样的行为是违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上海冠领律师事务所:以拆“拆危/违”代替“拆迁”?法院判决违法

  危房拆迁案例:

  刘欣(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在家乡拥有一套合法房屋,具有合法的产权证书,2019年,当地为进行旧城区改建开展了征地拆迁项目,刘欣的房屋也在征地拆迁的范围内。但是因拆迁补偿的价格不合理,刘欣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没过多久,他的房屋却被认定为了“空心房”,管理部门认为其房屋存在危险性,因此向其送达了《拆除“空心房”的通知》,要求其在7天内拆除房屋。

  但是刘欣认为,其房屋主体机构完整坚固,根本不是“空心房”因此多次找到管理单位,要求撤销该《通知》,但都没能解决问题。很快,规定的时间就截止了,管理单位组织人员强制拆除了刘欣的房屋。

  无奈之下,刘欣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

  根据当地《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实施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各区县政府应组织征收补偿安置机构对被征收房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经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认定。但在本案中,在征地拆迁项目启动后,征收方却以案涉房屋为空心房为由,不经法定公示程序,径行拆除刘欣的房屋,属于行政违法。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拆“拆危/违”代替“拆迁”?法院判决违法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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