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律师解答土地确权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1-25 15: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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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某是辽宁某村的村民,原本在村里的上有10亩的承包地。这片承包地原本建有佛陀寺,后来被拆毁。2013年,佛陀寺住持向宗教事务局申请重建佛陀寺。2013年9月,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该占用土地退还佛陀寺。2013年10月11日,国土资源局向佛陀寺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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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某对此不服向市政府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决定。不过因为种种原因,佛陀寺没能重建,。2015年11月13日市宗教事务局作出“关于撤销佛陀寺宗教场所登记的决定”,2019年2月20日,国土资源局注销了佛陀寺的土地使用证,但土地确权批复没有撤销。肖某认为既然已经撤销了那么他的10亩地就应该退回来了,于是他再次找到了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然而依旧以失败告终。

  为此,肖某将国土资源局和市政府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一、依法撤销被告国土资源局作出的土地确权批复;二、判令被告依法返还原告10亩承包地;三、撤销被告市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承包的土地仍被非法侵占。

  律师说法

  根据《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被告国土资源局具有作出土地确权批复的法定职权。经佛陀寺的申请,依据《确定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规定,“原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宗教活动用地,被其他单位占用,原使用单位因恢复宗教活动需要退还使用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退还。确属无法退还或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经协商、处理后确定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局经过调查核实后,于2016年10月10日作出了土地确权批复,程序合法,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市政府依法具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职权,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综上,法院驳回了原告肖某的诉讼请求。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律师解答土地确权有争议该怎么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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