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房屋征收律师解读房屋拆迁程序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1-07 17:02:41    

  中国人自古就有安土重迁的思想,房屋拆迁对被拆迁人来说是一件大事。那么大家知道房屋拆迁都要经过哪些程序吗?

  首先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北京冠领律所房屋征收律师解读房屋拆迁程序

  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需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同时,在作出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二,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向征求公众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如果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三,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内必须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当然,房屋拆迁不是政府的独角戏,被拆迁人也要予以配合。第四,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拆迁人需要积极配合。同时也要做到诚实守信,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做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第五,征收部门与被拆迁人需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六,被拆迁人将房屋腾空并交付给征收部门。

  当然,在实践中拆迁过程可能不会这么顺利,如果被拆迁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或者对补偿安置协议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需在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需在6个月内提起。

  更多房屋拆迁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们。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马佳斌

  文章类型:普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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