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企业拆迁律师解答公司拆迁员工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2-17 10:25:03    

  公司拆迁,如果没有找到新的住所就会面临停产停业,即使是找到了新的住所,员工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到新的公司住所上班。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的权益又该如何保护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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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拆迁就属于本条规定的“客观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员工能获得的补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依照上述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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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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