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仅给货币,商户补偿方式选择权被剥夺该如何维权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8-20 09:26:20    

  清晨六点,刘先生在水果超市忙碌地码放新到的苹果,楼上餐厅的蒸笼正“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妻子一边擦拭餐桌,一边念叨:“今天该交房租了。”话音未落,两名工作人员推门而入,递上一纸《拆迁补偿决定书》。刘先生捏着文件,无奈地叹了口气:“我家这商住楼,既能做生意又能住人,拆迁补偿怎么只能选钱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拆迁补偿仅给货币,商户补偿方式选择权被剥夺该如何维权

  刘先生的房屋坐落在县城繁华的幸福路中段。一楼橱窗内陈列着新鲜水果,玻璃门上“老刘水果超市”的招牌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二楼飘散出辣椒炒肉的诱人香气,常客们在门口排队等座;三楼则是他和妻子共同经营的早餐铺,凌晨四点便开始忙碌地揉面熬粥。“经营了十几年,老顾客从学生到上班族,谁不图个方便?”刘先生蹲在门口择菜,望着络绎不绝的人群,不禁叹了口气。

  2022年10月8日,征收办工作人员手持《补偿决定书》上门:“补偿总额215万,选择货币补偿最为省心,明天来签协议吧。”刘先生翻出手机里保存的周边商铺报价——同路段50平米商铺售价180万,“我这120平米,光房子就值200多万,还没算上装修和设备!”他试探性地问道:“能否换成一套安置房?我想继续做点生意。”工作人员摇了摇头:“补偿方案已定,只有货币补偿。”

  更令刘先生心寒的是,补偿方案中并未提及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更未考虑餐馆停业半年的损失——仅囤积的食材就损失了三千多元。“评估报告说我一层是住宅,可这明明是商住两用啊!镇上谁没在我家买过水果、吃过饭?”刘先生越想越觉得不公,坚决拒绝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的拆迁补偿方式选择权是法定权利,征收方无权剥夺。若刘先生认为征收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收集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书、房产证等相关证据,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明确主张补偿方式选择权及其他法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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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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