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说法: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7-02 09:27:06    

  棚户区改造本是一项惠民工程,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被征收人常因补偿标准不合理而陷入维权困境。当遭遇拆迁补偿过低、征收程序违法时,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律师说法: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过低怎么办

  2023年,河南三门峡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但拆迁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格,李先生并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而是委托律师维权。经调查,律师发现此次征收存在严重程序违法:其一,征收范围内含集体土地,但行政机关未依法报请省级政府批准,直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出决定,属于超越职权;其二,征收补偿方案未经合法程序论证,草案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存在主体资格瑕疵;其三,补偿资金未足额存入专用账户,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2条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冠领律师制定“复议+诉讼”组合策略。首次行政诉讼一审虽败诉,但律师团队精准抓住案件三大突破口:土地性质认定错误、征收程序违法、补偿资金未到位。在上诉阶段实现逆风翻盘,法院确认征收决定违法,为李先生争取到重新协商补偿的机会。

  此案揭示的维权要点值得借鉴:第一,集体土地征收必须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46条),否则程序违法;第二,补偿方案需经公示并听取公众意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0条),否则可主张程序无效;第三,若补偿明显低于市场价,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实践中,许多被征收人因不熟悉法律而错过维权时机,专业律师的介入能有效发现程序漏洞,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争取谈判筹码。

  棚户区改造中,补偿过低往往与程序违法相伴而生。被征收人需注意:及时保存征收公告、评估报告等证据;对存疑的补偿标准可申请听证或复核;若发现程序问题,应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李先生案例所示,即便一审失利,通过专业律师对法律要点的精准把握,仍可能在上诉阶段逆转局面。拆迁维权并非“讨价还价”,而是通过法律程序纠正违法行为,最终实现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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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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