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未安置房先拆,二层砖混房屋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
深夜,方先生被一阵嘈杂声惊醒。他睡眼惺忪地走向窗户,一群黑影在他家门前晃动。还没等他反应过来,“砰”的一声巨响,大门被撞开。那么,人未安置房先拆,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方先生的家,坐落在湖北孝感某地,房屋为二层砖混结构,在2024年8月被纳入棚改征迁项目范围。自从收到棚改征迁通知后,方先生的生活就陷入无尽的烦恼。拆迁部门给出的补偿标准低得可怜,拿着这点钱,根本无法保障自己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他多次找到拆迁部门协商,可每次得到的都是冷漠的回应和强硬的态度。“就这个标准,爱签不签。”
之后,2024年10月末的那个夜晚,方先生像往常一样早早睡下。睡梦中,他突然被一阵嘈杂的声音惊醒。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听到外面传来大门的撞击声。只见征收方带着人手持工具,正在疯狂地砸着他家的门。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抗,门就被撞开了。
接着,他被强行拉到屋外,方先生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家被这些人肆意破坏。屋内的家具、电器被随意扔出,随着一声声巨响,摔得粉碎。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本案中,方先生未与征收部门达成安置补偿协议,对方就实施强制拆除,严重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方先生可委托律师以有关部门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对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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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