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上海霍女士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判令行政机关补正答复
家住上海的霍女士房屋被纳入政府搬迁规划后,虽领取补偿款却对具体搬迁信息不明,遂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但未获清晰回应。随后霍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介入,律师迅速梳理材料、整合证据,代理启动行政诉讼。庭审中律师据理力争、阐明诉求,法院于2024年9月判决撤销部分答复,责令相关部门重新处理,保障其合法信息查阅权。
2023年,霍女士的房屋因位于高压线规划保护走廊,被纳入政府规划搬迁范围。在补偿明细表签字后,霍女士于同年7月,通过线上向镇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发放情况、所有被征收户分户评估报告及公示情况、补偿安置协议等四项信息。
然而,镇行政机关的《告知书》称第一项信息不在其公开范围内,对于第二、三、四点信息,虽表示详见附件,但霍女士仔细查看附件后,发现其中第二点内容未公开,第三点仅公开了她自己的分户报告,第四点的协议也未完整公开。
无奈之下,霍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代理维权。律师接案后,深入研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行政机关信息公开职责义务。同时细致梳理房屋证明、申请材料、《告知书》及附件等证据,锁定“附件未完整公开”为突破口。准备充分后,律师代理霍女士提起行政诉讼。
庭审中,镇行政机关辩称该项目未采用行政征收,故无征收补偿费用发放信息;与霍女士签订的是实物置换协议且已交付,见附件并无不当。冠领律师当即驳斥:无论是否征收,补偿费用发放信息均应依法公开,“不涉及征收”不能成为拒公开理由;仅提供个人分户报告,无法满足公开所有被征收户报告的合理要求;且答复未列明适用法律,属适用法律错误。
法院经审理,采纳冠领律师代理意见,判决撤销被告《告知书》中关于“第2、3、4点见附件”的答复,责令其在判决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对该部分申请重新处理,
撰稿人:凌浩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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