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载荒山筑梦,一朝间果园被逼签强制拆除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2-28 09:15:39    

  风,带着深秋的寒意,肆意地吹过果园。薛先生蹲在果园里,手指轻轻抚过一颗颗金黄的丑橘,这些橘子是他一年的希望,然而,此刻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丰收的喜悦。远处,拆迁办的车辆缓缓驶来,扬起一阵尘土,那么,三十载荒山筑梦,一朝间被逼签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三十载荒山筑梦,一朝间果园被逼签强制拆除该怎么办

  在广东茂名的一个宁静村落,薛先生站在果园的入口,心中满是不安。这片果园,是他1986年从一片荒山中开垦出来的。三十多年来,他靠着这片果园,他供孩子读书,撑起了一家人的生活。然而,命运却在此时悄然转折。一条通往外地的高速建设,让这片果园被划入征收范围。这本是为了国家建设的好事,薛先生并非不通情达理,可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方案却让他难以接受。每亩3万元,仅仅被算作“青苗费”。

  “我这地里不只有树,还有三十年的心血啊!”薛先生紧紧攥着测绘单,眉头拧成了一个结。他清楚地记得,之前测量的是7亩,这次却突然变成了3.5亩;另一处26棵果树的位置,在测绘单上也模糊不清。

  更让他心寒的是拆迁办工作人员的威胁:“不签字,就强制拆除。”薛先生没有土地证,也没有房产证。像许多老一辈农民一样,他当年开荒时只认“地界”,从没想过办证。征收方抓住这点,咬定他的果园是“无主地”,补偿标准远低于市场价值。村里的邻居们陆续签字搬走,只剩下他孤零零地守着这片果园。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案中,征收方仅以无证件就咬定是“无主地”,缺乏法律依据。土地的归属和使用不能仅仅依据证件,还应考虑实际使用情况和历史沿革等因素。此外,征收方将补偿算作“青苗费”,未全面考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果园作为薛先生多年经营的产业,土地上的果树、相关设施等均属于地上附着物,理应得到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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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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