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兴废间倾资建设的窑厂被强制拆除该怎么办
“你们不能拆我的窑厂!”邹先生声嘶力竭地喊道,可回应他的只有冰冷的机器轰鸣声和无情的拆除动作。那么,兴废间,倾资建设的窑厂被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2009年5月,湖北咸宁的邹先生与所在村民小组组长及村民代表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下村小组内所有窑厂。那时的窑厂,虽然规模不大,但在邹先生眼中,却有着无限的潜力。
承包期限起初是到2013年底,在这期间,邹先生起早贪黑,一心扑在窑厂的经营上。他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渐渐地,窑厂的生意有了起色。
随着订单越来越多,邹先生看到了更大的希望。承包合同到期后,2014年初,他又顺利与村小组组长签订了续包合同,承包期限延长至2027年。为了扩大生产,邹先生咬咬牙,投资将近600万元,新建了现代化的烘干室,购置了先进的砖机,翻新了厂房,还修建了宽敞明亮的办公用房。在这里,邹先生规划着窑厂的未来。
然而,命运却在不经意间发生了转折。2024年1月,有关部门发布通告,要求当地所有非法砖瓦窑生产企业必须停止生产,自行处置现有产品及原材料。邹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合法承包经营的窑厂,怎么就成了非法企业?他四处打听,试图寻找解决办法,可得到的回应却寥寥无几。
2024年6月,有关部门组织数百人,在未告知邹先生的情况下,将窑厂的烘干室、砖机等机械设备、电气设施、厂房、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全部拆除。他望着窗外那片曾经属于窑厂的土地,心中充满不甘。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在本案中,有关部门在未对邹先生给予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时,直接进行强制拆除,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邹先生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对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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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