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一处雨棚惹多年纠纷,拆除与否反复不定,冠领律师助委托人二审胜诉定不拆终局
易安商城,位于安徽宿州一个多雨的县城中心,包含地上商城和地下商场两个部分。2002年,为了消除商城四周因雨天向地下商城渗水等安全隐患,原地下商城所有权人在商场外围建设了挡雨设施,后又在商场出口处加设了一处卷帘门。
观时在原有的挡雨设施上加盖了彩钢瓦房。然而,这一建设动作引起了易安商城一层门面所有人蒲军的不满,他认为这些建筑对其一层店铺的采光和生意造成了影响,向当地管理部门投诉了这一行为。
为配合地方管理工作,季家兄妹接到通知后拆除了彩钢瓦房。可蒲军不满管理部门对建设挡雨设施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遂以管理部门为被告提起了行政诉讼。2022年10月,两审终结,季勇、季英还是被要求拆除商城周遭的挡雨设施及卷帘门。
2022年10月25日,管理部门来到易安商城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季勇、季英仍未实施拆除动作。勘察完毕后,管理部门向季勇兄妹作出并送达了《事先通知书》《听证告知书》,想要对拆除挡雨设施的决定听取当事人意见。然而,季勇、季英还没来得及对此做出回应,管理部门便在2023年1月18日撤销了这两项文件,同时作出了拆除决定。
季勇、季英本就因挡雨设施拆除一事苦恼已久,不仅要面对来自蒲军凭借胜诉判决施加的压力,还要应付管理部门反复不定的态度,不禁对管理部门直接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行为心生不满,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因管理部门确实存在未尽调查义务,一审很快出了结果,认定管理部门违反程序正当原则,属于程序违法,应对该拆除决定予以撤销。季勇、季英兄妹拿到判决书后松了一口气,觉得拖沓许多年的事终于有了结果,二人再也不用为此辗转,可以安心做生意了。可就在这时,在本次诉讼中作为第三人的“老冤家”蒲军又一次提出了异议,要求上诉。不厌其烦的季勇、季英兄妹想要一个终局结果,决定依靠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获得一个公平判决。这一次,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薛晓森律师接受律所委派成为了二人的代理律师。
蒲军在上诉请求中表示,一审对管理部门作出拆除决定的行政行为违法应予撤销的认定有误,坚称已经拆除的彩钢瓦房与仍未拆除的挡雨设施和卷帘门为一体结构,是违法建筑。管理部门则表示,蒲军与季勇、季英的矛盾已经导致了反复投诉、占用了大量公共资源,希望维持原拆除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尽快解决此事。
冠领律师根据蒲军和管理部门的说法,在二审开庭前整理了证据和辩词。结合一审材料,冠领律师得知,彩钢瓦房与挡雨设施根据有关部门认定来看并非一个整体,是否需要对挡雨设施进行拆除,需要专业部门作出重新认定而不能一以概之,为了解决矛盾忽略季勇、季英的权益,蒲军的上诉没有无事实证据。同时,此前管理部门对该设施多次出具处理文件,前后口径不一且出现了重复处罚问题,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后一拆除决定也理应撤销。此外,该处挡雨设施是为了防止雨水倒灌危害公共安全而建设,既是地下商场的通风口,又是易安商城整体建筑承重结构的一部分,予以拆除将破坏整体建筑物,加之挡雨设施并未阻挡行人通行,其存在合理合法。因而,一审要求管理部门撤销拆除决定的判决有理有据,应予维持。
应诉后,冠领律师有条不紊地将上述情况向法官做了说明,未向法院提供证据的蒲军因无力反驳保持了沉默。庭审辩论结束后,法官综合双方意见,最终认可了冠领律师的法律意见,认为蒲军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2023年12月7日,法院出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蒲军的上诉,维持原判。季勇、季英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拿到了这份来之不易的终审判决,激动得语无伦次,双手颤抖地向冠领律师道了谢。(文中除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
撰稿人:张宏领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