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和30亩土地拆迁补偿款项越谈越低怎么办
男子站在他的土地上,心情沉重。他的眼睛凝视着这片曾经熟悉的土地,心中充满了无尽的悲伤和无奈。那么,出师不利,拆迁补偿款项越谈越低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惠先生系广东汕头某村村民,在村里有一处房屋和30亩土地,房屋为合法建筑,2023年,王先生的房屋及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方的补偿不符合惠先生心理预期,双方进行了几次协商。
惠先生坐在征收方的办公室里,心情沉重。他的手指紧张地交织在一起,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焦虑和不安。征收方的代表坐在对面,面无表情地看着文件。惠先生试图保持冷静,但他的内心却无法平静。他知道这次补偿谈判对他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到他未来的生活。
而事情也朝着戏剧化方向发展,过后,惠先生的补偿不仅没提高,连第一次上门洽谈时承诺的房屋补偿也没有了。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案中,有关部门的做法损害了惠先生应有权益,惠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广东拆迁补偿律师-房屋和30亩土地拆迁补偿款项越谈越低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