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拆迁补偿律师-有关部门无端将蔬菜大棚强制拆除该怎么办
在执行行政处罚前,有关部门通常要查明处罚原因。那么,有关部门无端将蔬菜大棚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周女士系江西九江某村村民,在村里拥有合法承包地。2012年,周女士在承包地上建造种植大棚,用于种植蔬菜,提高家庭收入。2023年3月,有关部门发布了《清除公告》,声称周女士在征收项目见着范围内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现状情况。但是周女士及其他村民,从未见过任何土地征收公告。次月,有关部门将周女士合法建设的种植大棚拆毁。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女士向律师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
《行政处罚法》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的证据。而有关部门对周女士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从未到申请人处调查登记并查清形成现状的原因。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时,应当事先告知行政相对人拟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及享有的陈述申辩权,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陈述申辩权。
本案中,有关部门在发布公告前并未进行调查,且在发布公告后也未给周女士申辩的机会,周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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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