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法院未审查即同意强拆,冠领律师百折不挠代理委托人多方维权撤销裁定
乔弘文等四人系天津市宁河区居民。2008年9月,因当地开展“迁村定点、居民还迁”工作,行政机关发布公告将他们的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经过几轮谈判,乔弘文等人对征收部门给出的补偿均不满意,四人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征收部门此后数年未再与他们就征收补偿事项进行沟通,乔弘文等人以为征收项目调整了征收范围,与他们再不相关,于是安心继续居住在家中。
谁知到了2021年9月,当地居民委员会突然发布了一则《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称乔弘文四人至今仍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已经超出了2008年发布的征收公告中约定的期限,因此决定收回他们占有使用的集体土地,并责令他们限期腾退房屋交居委会拆除。
乔弘文等人对居委会的决定无法接受,多次联合上门沟通,但始终无法说服对方撤回决定。他们转而要求居委会作出补偿,也被对方以超出期限为由拒绝。双方僵持不下。
2021年12月,居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作出裁定,同意强制拆除乔弘文等人的房屋。乔弘文等人虽多方阻拦,但根本无法阻拦人员、设备进场,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房屋被推倒成一片废墟。
2022年1月,乔弘文等人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讲明案情经过后,坚决主张要维权到底。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张奥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分析了法院作出的同意强制拆除裁定,发现法院并没有做违规性审查,该裁定效力存在瑕疵。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诉讼方案,代理乔弘文等人对同意强制拆除裁定进行申诉。
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出:
第一,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并非行政机关,不属于申请强制执行的适格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它无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乔弘文等人的房屋,且居委会在实施强拆行为前,未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程序上存在严重违法。
第二,居委会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中载明乔弘文等人可于收到该决定书六个月内起诉,但却告知乔弘文等人起诉不停止执行,该内容严重违法。
综上,法院作出同意强制拆除裁定时未查明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错误,恳请予以撤销。
2022年6月,上级法院裁定驳回了乔弘文等人的申请。
冠领律师并不气馁,立刻又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但检察机关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接连推诿,始终不肯作出抗诉决定。冠领律师坚持不懈往返北京、天津两地,多次与检察机关工作人员沟通案件,经过一年多的时间,2023年10月,检察机关终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就上述同意强制拆除裁定提出了检察建议。
法院接到检察建议通知书后,并未正面回应其中提到的问题,而是以该裁定涉及另外一起案件为由,主动撤销了此前作出的同意强制拆除裁定。
冠领律师乘胜追击,代理乔弘文等人起诉请求撤销居委会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和确认强拆违法。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冠领律师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地为乔弘文等人主张权利,始终坚决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赢得了乔弘文等人发自内心的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