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故事】高效益超市被低价征收,冠领律师帮助委托人多争取了100余万补偿款
王天佑在湖南怀化某县拥有一处房屋,因所处地理位置优越,属于交通要道,周边建设有多处商品房且有公园,平时人流量极大。他常年在此从事水果、餐饮、超市等多项经营项目,收益颇丰。
2022年10月,为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当地县行政机关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将王天佑的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决定补偿200余万元,要求他尽快提交房屋钥匙,配合腾空房屋,签订补偿协议并办理征收手续。
该补偿数额严重低于王天佑的心理预期,多次沟通无果后,他拒绝在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表示,如他不配合完成征收工作,将依法定程序对房屋实施强拆。
王天佑闻言不敢耽搁,急忙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律师帮助他维权。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拆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刘悦欣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征收相关文件后认为,县行政机关只为王天佑提供了200余万元货币补偿,剥夺了他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且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补偿决定,程序严重违法。冠领律师据此制定出诉讼方案,代理王天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提出:
首先,县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书依据的是评估报告,但在选定评估机构时,却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全部被征收人参与了投票,对选定过程也未提交任何公证材料,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严重违法。
其次,评估报告的估价结果严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且对房屋性质的认定严重错误。王天佑房屋的一层均为经营性房屋,评估报告中却错误认定为住宅,严重降低了房屋的实际价值。
最后,县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书剥夺了王天佑的补偿方式选择权,根据法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本案中的补偿决定书却只给他提供了货币补偿一种方式。此外,该补偿决定书中遗漏了补偿项目,缺失对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县行政机关作出的补偿决定书符合法定程序且补偿金额公平合理,判决驳回王天佑的诉讼请求。王天佑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冠领律师重申了上述代理意见,并指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倾向于采纳冠领律师的意见。此时县行政机关主动提出愿意进行调解,在充分听取王天佑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他与县行政机关展开谈判。
经过数轮沟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县行政机关限期向王天佑一次性支付房屋征收补偿376.6万元,比最初的赔偿数额高出了100余万元。冠领律师随后向法院申请对该协议予以确认。
经过冠领律师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成功帮助王天佑多争取了100余万元的补偿款,确保他得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避免因征地拆迁导致财产权益、生活权益受到损失。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类似征拆纠纷,认为权益受损不知该如何维权时,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尽快启动维权程序。(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