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过程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冠领律师助委托人申请信息公开获拆迁维权“敲门砖”
彭七是天津市宁河区某村庄的村民,与家人同住在本村的一处宅基地房屋内,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2007年,经相关部门通知,彭七得知村里正在实行“迁村并点”政策,自己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能获得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发展机遇,彭七十分高兴,积极配合村里的征收工作,还时不时给街坊邻居搭把手帮忙。
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其他村民房屋的征收工作都进行得十分顺利,村民们也一个个表示能补偿到新的房屋,除了彭七。相关部门因为彭七的房屋位于养殖用地上,只评估了50多万元补偿款,没有给他其他村民那样一套宅基地能置换一套房屋的待遇。在许多像彭七这样的农民心中,房子是心里的家,不仅能提供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也是一种生活保障和心理安慰。彭七不能接受相关部门给出的补偿条件,故双方未就安置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由于征收项目不公开、不透明,手足无措的彭七连相关部门的征收流程进行到哪一步都不知道,更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处理此事。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村里当年唯一一名大学生,彭七选择理智处理,将希望寄托于专业律师。经过多方咨询,彭七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内专业的拆迁律师团队,律所指派了董鑫蕊律师、张奥律师承办此案。
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2022年1月25日,彭七通过EMS向相关部门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表》,要求公开自己房屋所在地涉及征地拆迁项目的以下信息:1、征地批准文件;2、土地征收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3、征收土地和房屋的补偿费的发放、使用情况;4、原告被征收房屋的入户调查表及房屋面积测量表;5、相关部门实施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批准文件。同时,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书面信息并以邮寄的方式送达彭七。
2022年3月22日,相关部门送来答复书,却只提供了部分文件信息。关键的信息没有得到,彭七不服该答复,向上级部门提起行政复议。同年7月12日,上级部门作出答复,撤销了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书,并责令其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60日内重新予以答复。
对此,相关部门于2022年8月19日作出答复,表示彭七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不属于相关部门已制作或者获取的其他部门信息,需要相关部门对现有其他部门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相关部门不予提供”。而彭七申请公开的部分文件则没有送达,而是显示“可以前往本机关相关部门查看”。
依然没有获知想要了解的信息,甚至得到了更不尽人意的回复,彭七对此十分不满意,便委托冠领律师在有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彭七以相关部门答复不全面、不完整为由请求撤销该答复,理据不足,不予支持。即便如此,冠领律师并未被眼前的困难阻碍,而是重新整理证据与事实,理清思路,进一步探究制定出针对性方案。随后,代彭七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彭七全部一审诉讼请求,并提出以下主要理由:
1、相关部门参与了涉案拆迁安置工作,是涉案信息的制作或保存的最初机关,其应按彭七的申请全面公开信息。
2、相关部门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对彭七申请公开的信息事项进行检索,对不属于其制作或保存的信息,未向彭七告知可申请获取的有权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3、相关部门提供拆迁价格明细表与房屋面积、房屋补偿单价、评估公司、评估情况均不属实,其提供的草图中涉案房屋占地位置与房屋实际位置不符,且其提供房屋面积草图无相关人员或草图制作人员的签字盖章。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案件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主张。判决如下:
一、撤销一审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
二、撤销被相关部门于2022年8月18日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三、相关部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
对彭七来说,这场漫长的维权之路终于看到了曙光,是个可喜的开端。冠领律所再次提醒大家,如遇拆迁,拆迁部门没有公开其中任何信息,被拆迁人有权请求信息公开。若没有得到想要的答复,被拆迁人一定不要陷入漫长等待中,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指导下及时提起诉讼程序,了解拆迁流程,进一步确认拆迁部门的拆迁行为是否违法,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