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拆迁补偿律师-城中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过低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1-23 09:23:34
拆迁补偿标准认定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前提。那么,拆迁补偿标准过低,被征收人如何处理更为妥当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童女士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某村村民,在该村合法拥有房屋。2023年2月,童女士家房屋周边要规划建立歌舞大剧院,但是并没有具体的公告和补偿方案。有关征收部门给予佟女士的补偿极低,无法满足其日后重建和安置的需要,对童女士一家的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童女士多次与对方沟通未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本案中,有关征收部门未将具体补偿方案公示给大家且补偿标准极低,侵害了童女士对这套房屋的合法权益。童女士可以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有关征收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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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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