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南厂房拆迁律师-自建的大棚仓库以违建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
对于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必须由有权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或是跳过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当事人有主张赔偿的权利。那么,自建的大棚仓库以违建被强制拆除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商丘的武先生租地盖了一间大棚仓库,主要用来存放粮食。近期,他突然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他限期拆除违建。武先生未拆,大棚最后被强制拆除。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在拆除建筑时,应当查明建筑的基本事实情况。本案中行政机关未经必要的调查认定,直接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行为违法。
同时,《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相关部门作出通知后,未告知武先生享有的救济权利,明显剥夺了他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而后又在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下,直接自行强制拆除案涉大棚,不但侵犯了武先生的合法权益,还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被依法确认违法。武先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并主张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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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骆春燕
审核人:杨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