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街道办强拆房屋后辩称不具被告资格 冠领释法明理成功确认强拆违法
2022年4月,看着眼前的一片废墟,宁大鹏颤抖着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电话。这一次,他决定抗争到底。
冠领律师收到消息,立即赶赴当地,到达河南三门峡时,宁大鹏早就在车站外等候。在前往被拆房屋的路上,宁大鹏向冠领律师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2021年,三门峡市开展大规模开发项目,宁大鹏一家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本来宁大鹏一家人是非常支持征收工作的,还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了房屋面积。之后,征收部门发布了补偿安置方案,其中规定补偿标准参照三门峡市2013年发布的文件执行。
“那一年的拆迁就应该按照那一年的标准。”宁大鹏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事情一拖便拖到了2022年。
“我想着,既然我们对这个标准有不同意见,可以协商着来,但是谁也没想到他们会直接过来拆房子。”即便事情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宁大鹏回忆起房屋被拆的场景时,依旧愤愤不平,“街道办的工作人员直接就把房屋全部拆除了,家里的家具和其他物品都没有来得及搬出来。我把这一切都用手机录下来了。”
到达目的地,冠领律师对现场及周边情况进行考察,并搜集证据。经过研讨,综合客观事实,冠领律师给出了初步的思路和建议。冠领律师专业负责、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让宁大鹏坚信他的选择没有错。和家人协商过后,他决定委托冠领律所代理维权,律所最后指派赵江曼、吴佩展两位律师办理此案。
仔细研究过后,冠领律师认为仅凭宁大鹏提供的照片和视频,并不足以证明街道办实施了强拆房屋的行为。如果贸然起诉,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于是,冠领律师通过调查掌握全面证据后,代理宁大鹏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出所料,在庭审中街道办果然不想认账,辩称实施拆除行为是受上级部门委托,街道办没有独立的权限,不具备被告资格。并且,在拆除房屋前,街道办履行了告知义务,也征求了宁大鹏的同意。
针对街道办的解释,冠领律师进行反驳:
首先,街道办是主要负责按照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征收拆迁安置工作的行政机关,包括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测量房屋、协商补偿事宜等,还组织工作人员对宁大鹏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在没有强制拆除决定书的情况下,应以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村民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而街道办并没有作出合法的补偿决定书便实施强拆行为,属于程序违法。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街道办的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明显不当,遂判决确认街道办强制拆除宁大鹏房屋的行为违法。
判决作出后,街道办提起上诉,也许自知败局已定,随后又撤回了上诉。到此,宁大鹏的维权之路取得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
审核律师: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