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江西违建拆除律师-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2-09 16:05:05    

  为了城市建设,行政机关可能将不到期的使用权收回,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因此有了出现了拆迁的行政行为。拆迁办下发给被征收人《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当做些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江西违建拆除律师-被征收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怎么办

  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听证权以及选择权等。江西吉安的史先生老家正在实施征收项目,拆迁办给当地7户村民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包括史先生家在内。收到通知书的居民们寝食难安,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的内容中我们可知,收到通知书的前提是违法建筑,而且《限期拆除通知书》中应当明确告知被征收人其享有陈述权与申辩权,限期拆除房屋对于被征收人的实体权利产生严重的影响,应遵循正当的履行告知、听证程序。

  被征收人自收到通知书后不要慌张,应当弄清楚收到通知书的理由,从而进行陈述和申辩,亦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予以审查,如若房屋合法,就没有被拆除的理由;若有争议,则考虑历史遗留问题、或其他等多方因素,根据事实而定;确有违法建筑的,应当遵循拆迁办的要求,同时申请合理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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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董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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