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广州增城区实施城乡规划拟征地300亩,当地村民及时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村、山角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城乡规划。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朱村街南岗村、山角村(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一类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20公顷(合300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依照广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的意见》(穗府办规〔2018〕17号),选址在本村(社)范围内的留用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征收为国有土地而使用的,不再支付留用地征地补偿费用,不再安排留用地,也不折算货币补偿。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4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征收知识科普:
违章建筑拆迁给补偿吗?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乡规划区范围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拆除违章建筑严格来说,不但不补偿,还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但在拆迁过程中,将无证建筑认定为违章建筑是拆迁方“逼迁”的惯用伎俩,通过认定为违章建筑进行强拆一方面可以减少拆迁补偿,另一方面也可以压缩项目时间成本,不过这严重地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无证并非一定是违建。实践中,拆迁方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直接认定无证、缺证的房屋是违章建筑。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的,我国法律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对一部法律实施前的行为,是不能适用这部法律认定其违法的。
遇到违章建筑拆迁不给补偿,被拆迁人首先要想想自己的房子是哪一年建的,如果是在2008年之前就修建好的,那么拆迁方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由认定你的房子是违章建筑就不能成立。至于拆迁方依据其他的法律法规认定违章建筑的情况,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联系专业律师来帮你处理了。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