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屋内物品被彩钢板房“吞下”,冠领律师应对有方助委托人二审上诉成功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2-08 13:48:29    

  胡女士看着眼前倒塌的彩钢板房一言不发,儿子李帅怒气冲冲,直言要将拆房人员告上法庭……拆房之事屡见不鲜,但为何此事要闹上法庭呢?事情要从2002年说起。

  当年,因雨水倒灌,胡女士房内物品被毁,一家居住条件极其困难,在得到当时某化肥厂领导同意后,胡女士的丈夫建设了一处彩钢板房用于存储生活物品。之后,胡女士和儿子李帅在此经营百货商店,并于2018年11月取得了营业执照,经营者为李帅。

【胜诉故事】屋内物品被彩钢板房“吞下”,冠领律师应对有方助委托人二审上诉成功-图1

  日子像水一样流淌,百货商店的生意越做越红火。可好景不长,相关部门向百货商店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022年8月,案涉彩钢板房就被强制拆除了,胡女士也因强拆行为受伤。倒塌的彩钢板房将屋内部分货物一口吞没,母子二人心疼不已,于是便出现了故事开头的画面。

  李帅不服相关部门的强拆行为,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前去当地进行了深入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律所安排办理过多起安徽省内征地拆迁案件的巩海娟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将搜集的证据整理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以百货商店和胡女士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根据《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相关部门对于违法建设具有责令限期拆除的职权。

  案涉彩钢板房属于临时建设,应当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但原告未提交批准建设的证据,故相关部门认定涉案彩钢板房系违建事实清楚。相关部门依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程序合法。

  相关部门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原告立即自行拆除彩钢板房,但原告未自行拆除,经有关人民政府批复,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故相关部门强制拆除案涉彩钢板房有职权依据,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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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驳回起诉的胡女士和李帅十分不服,委托冠领律师继续上诉。冠领律师重新整理案件材料,将一审法院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一一列清:

  第一,一审法院在判决中仅引用《淮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对案涉彩钢板房是否为违法建设作出认定实属不妥,且无法律依据。案涉彩钢板房被强拆前,并未依法定程序认定为违法建筑。

  第二,相关部门作出的《责令改正通知书》未明确告知胡女士和李帅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存在明显的程序违法,且其后续没有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等行政强制执行等法律文书,未履行公告、催告等法定程序,就直接强拆案涉彩钢板房,存在严重程序违法。

  相关部门二审未作答辩。

  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最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作出判决:撤销一审行政判决,确认相关部门强拆百货商店、胡女士彩钢板房的行政行为违法。(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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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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