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南拆迁征地律师-以拆危房的名义征收村民的房子不予补偿合理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02-07 11:01:07    

  部分地区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打算征收将村落房屋实施新农村建设。以拆危房的名义征收村民的房子不予补偿,拆迁部门的做法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拆迁征地律师-以拆危房的名义征收村民的房子不予补偿合理吗

  河南周口某村的房屋都是祖祖辈辈建造的房屋,即使是有年轻人在记住也是从父母手里继承得来。行政机关为了村民的安全,再加新农村发现的前景,决定以改造旧村的名义,建设新农村。

  众所周知,“以拆危促拆迁”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居住在本村且房屋被纳入征收的张某与十几余人村民去行政机关联名上书举报“拆迁部门将房屋强制拆除后,给予补偿不合理”,得到了行政机关的重视。原来是拆迁部门告知被征收的住户们房屋属危房不能再居住人,给予了搬迁过渡费,称之后再发放房屋的安置补偿费。由于村民们的学历普遍较低,只看到了眼前过渡费的一点利益,便相信了拆迁部门的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补偿的标准也不仅仅是搬迁过渡费,还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搬迁奖励。

  拆迁部门应当遵守“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行政机关接到群众居民的举报信之后,核实了事情的原委,最终帮助百姓取得了本应得的利益,拆迁部门也做出了新的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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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董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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