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集体土地卖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房违法吗
在农村是有集体土地,集体土地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归村委会所有。村委会将集体土地卖给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淄博的刘大爷咨询律师的时候声泪俱下的称村委会擅自将自己家的农田卖给别人,还将自己原有田地上的粮食强制铲除,让外村人在自己的地上建房。手无缚鸡之力的他无法与机械抗衡,只好在女儿的建议下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村委会是没有权利买卖土地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本村的土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转让,把土地卖给外村人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其次,在农田上建房也是违法的。《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了,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到,在耕地上从事与农业生产毫不相干的劳动、改变土地用途、将农用土地转为商用或居住用途等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所以村委会与外村人签署的买卖协议是无效的。既然是违法的行为,刘大爷提起诉讼,法院就会受理,刘大爷也有权要求村委会与外村人赔偿他土地上粮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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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