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济南市拟征收该村土地用于学校项目建设,快来关注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坡东村以东,纵一路以西,G308以南,大吴村以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天桥区大桥街道大吴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拟用于山东省实验中学鹊华校区小学项目建设,开发用途均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财政金融部、经济发展部、社会事业部和大桥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济南市区第Ⅳ级区片每亩补偿9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2000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征收知识科普:
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应做好哪些准备才能尽量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1、预估财产价值
拆迁补偿对被拆迁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能够在签订补偿协议前争取更多的协商谈判机会,被拆迁人需要对自家拥有财产价值进行预估。
农村住宅补偿包括房子重建成本价的补偿、宅基地、附属设施、装饰装修费、搬迁费和过渡安置费等。
承包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
农村商铺,在拥有合法用地、建房审批手续和合法经营证件的前提下,除上述补偿项目外,还可以主张停产停业损失费。
房屋所在地已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自建房、城中村、城市房屋,符合条件时可参考周边相同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
2、妥善保管拆迁文件
预征公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协议、分户评估报告单、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催告书等文件,不论以何种形式、是否合法,都要及时拍照保存,妥善保管。
3、面对强拆需理性
如果发现拆迁部门打算强拆,被拆迁人应提前转移家中贵重物品,以免出现重大财产损失。一旦发生强拆事件,被拆迁人可在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尽可能地拍照、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咨询律师,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确认强拆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