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二审上诉成功!冠领律师“仗剑”守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曹律师,您代理我上诉吧!”海南的齐先生打电话给冠领曹焱律师无奈地说道。原来,齐先生在行政赔偿纠纷案一审程序中碰壁,准备委托冠领律师代理其上诉。
因项目建设需要,海南齐先生的房子、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这已经是齐先生遇到的第二次拆迁,但是这次并不像上次那样顺利。2020年5月,有关部门对齐先生作出《征收补偿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了土地补偿款、房屋以及附属物补偿款的具体数额。因齐先生不满补偿标准,执法局的拆除通知书便接踵而来。两周后,在有关部门的协助下,执法局便拆除了齐先生的房屋。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齐先生经过多方打听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在拆迁领域经验丰富的曹焱律师代理此案。冠领律师接案后,根据案件情况代理齐先生及时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违法之诉。案件胜诉后,齐先生信心满满地要求有关部门履行行政赔偿职责,但未收到任何回复。为了尽快解决这场拉锯战,齐先生再次委托冠领律师代理自己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冠领律师接案后,以快速解决齐先生问题为目的,将有关部门存在的过错、房屋评估价格、齐先生因拆迁造成的损失一一列清,仔细分析法律点后代理齐先生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但是,一审法院并未采纳齐先生主张的赔偿数额,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
为了不辜负齐先生的信任,冠领律师检索大量类案胜诉判决后,代理齐先生提起上诉。
二审法庭上,上诉人执法局认为:
齐先生主张的房屋室内物品已由其自行搬离,不存在物品损失,一审法院认定齐先生室内物品损失6万元,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原审第三人有关部门辩称:
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己方并没有侵犯齐先生的合法权益,所以并不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无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齐先生上诉认为政府给予的征收补偿数额过低,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依法予以驳回。
面对两方辩解,冠领律师针锋相对地指出:
首先,一审法院混同了两个征收项目,赔偿时间点认定错误;己方提交的61份证据能够充分证明齐先生存在物品损失,所以理应获得赔偿。
其次,评估公司作出的《房地产估价鉴定报告》计算标准合法合规,一审法院直接摒弃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采用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标准显失公平。
最后,齐先生的房屋自建成起就用于自住以及经营米粉加工厂,所以案涉房屋理应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赔偿。
经历一波三折后,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赔偿判决,并发回重审。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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