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州市黄埔区拟征土地用于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面积约35亩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需将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782公顷(合35.67亩)征收为国有土地,拟作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工程项目用地,被征收人请及时关注。
征收土地预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等有关规定,需将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镇龙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378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按规定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一号线工程项目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九龙大道以东、广汕公路以北(详见现场公告附图)。
三、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交通枢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四、拟征收土地面积:2.3782公顷(合35.67亩,以2000国家大地坐标计算)。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府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开展征收土地调查,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补偿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拟定。正式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将另行公告。其中,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1.以货币方式支付安置补助费;2.为被征地农民支付社会保障金、购买社会保险;3.留用地安置。正式征收土地的安置方式将另行公告。
(三)根据实际测量、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按规定进行公告,并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等利害关系人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收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七、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1月5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征收知识科普:
2023年征地补偿必须遵循的5项原则是什么?
1、公平合理、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原则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经济来源,征地首先应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如果说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不能够支撑现在的生活,或者说生活水平没有以前好了,那么这个补偿就是不合理的。
2、及时足额补偿原则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区片综合地价及按时调整地价原则
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特点,也有各地区的特殊情况,所以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几点因素: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
4、尊重村民意愿、住宅实行先补偿后搬迁原则
农村村民住宅应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养老社保保障原则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