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北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没谈拢就强制拆除厂房怎么办
如果国家需要建设和发展,可以强制拆除部分房子,但根据实际情况,会给予相应的补偿。但是征收方和被征收方双方因补偿没谈拢,遭强制拆除的厂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乔先生在湖北恩施兴办厂房二十余年,生意一直顺风顺水。2021年年末有关征收公告正式下达后,乔先生也明确了自家厂房被划入征收范围的消息。早在1997年乔先生就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租地协议建厂,并向村委会递交办理用地和建房相关手续,村委会也开具了相应证明。
征收方与乔先生协商安置补偿从年末到2022年初,仍未协商妥当。征收方为了加快进程,只好另辟蹊径,声称乔先生的厂房没有建设许可证,是违法建筑,以拆违代拆迁强制拆除了厂房。结束了征收项目。
苦心经营多年的厂房就这么一朝化为乌有,乔先生为了讨一个公道,一纸诉状将征收方告上法庭。法庭审理中,乔先生厂房因为历史遗留或地方管理原因造成证件缺少或手续不齐全,因酌情考虑,不属于违建房屋。
其次,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实施强制措施前,必须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听取申辩,依法公告,但征收方在拆除建筑物过程中并没有履行公告程序,告知乔先生应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救济途径等法定程序,属于程序违法。
鉴于涉案厂房建筑物已经拆除,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应确认征收方强制拆除厂房的行为违法。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北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没谈拢就强制拆除厂房怎么办”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受理拆迁案讼律师进行免费咨询!
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刘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