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农村征地律师解答村民可以自行修建道路吗
“要想富,先修路”。这是咱老百姓口口相传的一句质朴话语,体现了长久以来对修路致富的认可,也是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那么如何看待农民自掏腰包修建“便民路”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正所谓“农村没有路,致富有难度”。江苏某村的道路情况泥泞不堪,遇到下雨天小孩和年迈的老人要是出门,经常会打滑摔跤,该村在外打拼多年的李某小有成就,回到家乡后见此情形看不过去,同时为了更便于运输、交流,拉近农村与城市的距离,决定自掏腰包修路,造福全村人。
设备租赁好,施工人员也到现场,一切准备就绪时,李某的计划被村委会的人打断。后来经过了解才知道李某的行为很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我国各地都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会对土地的性质进行统一规划,耕地、林地、道路用地、建设用地,都在规划中标注的非常明确,所以说,如果农民自行修路,占用了规划中不是道路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如占用了林地、耕地,这都属于违法行为,自然会受到查处的。
实际上,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的,村民只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能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因此,没有土地所有权,村民自然也就不能擅自改变的土地性质。
温馨提示如果要修路或是建房,一定要记得先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依法依规建造,可不能擅自修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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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杨丽凯
审稿人: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