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补偿决定疑点重重,冠领律师抓住法律要点,助当事人二审胜诉!
随着城市更新,拆迁一次次登上热门话题,好坏也是众说纷纭。一部分人期待拆迁能够提升自己的居住环境,也有一部分人担心拆迁过程中因缺乏法律知识而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就办理了一起因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而引发的纠纷。
陈女士在老家拥有一套合法房产,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该房产土地使用面积4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578平方米。2013年房产所在地迎来了旧城区改建,陈女士的房屋被划入了拆迁范围。后续拆迁本应顺理成章,但让人震惊的是,相关单位在实地勘察评估测量的时候竟然将陈女士的房屋遗漏了!之后也未正式通知陈女士去评估测量,导致拆迁最佳协商时机就这样被错过了。2018年,当地政府作出了一份25号补偿决定,在该决定中,陈女士房屋的建筑面积被“瘦身”成了386平方米,不仅如此,补偿金额更是严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针对25号补偿决定,陈女士向省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决定,并认定其违法。可省政府不久后作出620号复议决定,决定维持25号补偿决定。这也成为了让陈女士下决心起诉的契机。
陈女士正式起诉了当地市政府、省政府。要求:1.撤销25号补偿决定;2.撤销620号复议决定。然而维权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一审法院判决:一、撤销620号行政复议决定;二、确认25号征收补偿决定违法。
面对一审结果,陈女士非常不满。经过多方对比,陈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赵间东律师、杨天鹏实习律师代理其维权。经过两位律师研究,确定诉讼策略,正式代陈女士提起上诉。
二审中,冠领律师将原审法院判决不当之处一一指出:
1.补偿决定书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调换方案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剥夺了上诉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权利。
2.案涉《估价报告书》的评估价格严重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损害了上诉人的实质利益。
3.房屋征收部门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时,被上诉方提交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无法互相印证,选定程序违法。
4.评估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作出《房屋征收估价报告书》,但被上诉市政府提交的送达回证日期载明2017年11月24日,日期不能对应,影响了上诉人申请复核、评估的权利,系送达程序违法。
5.被上诉方省政府作出的涉案行政复议维持了市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当,也应当予以撤销。
凭借对案件事实的全面把握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深度剖析,冠领律师在庭审初期就掌握了先机,最终冠领律师成功扭转局面。法院判决:
一、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第一项,即“撤销被告省政府作出的620号行政复议决定”;
二、撤销一审法院判决第二项,即“确定被告市政府作出的2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违法。”
三、撤销被告市政府作出的25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四、限被告市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90日内依法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很多人被侵害了权利还浑然不知,或者想要维权也不知该从何下手。这就需要依靠专业人士积极应对,维护权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始终坚持设身处地急人所想,切切实实助人维权。冠领律师本次不负所托,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拆迁补偿安置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更是生动地展现了这一点。
撰稿人:王子琪
审核人: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审核律师:刘悦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