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此地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出,快来看看吧
谈到拆迁征地,很多人可能最关注的还是征地拆迁补偿,但很多人对于如何看到自己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不清楚,其实在各地官方网站和全国征地信息网上就可以进行清楚的查询。在广东佛山,佛山市三水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公告,具体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村少羊东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6)〔2022〕31号](详见附件)。
三、批准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四、批准时间:2022年 3 月 26日。
五、被征收土地位置: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万亩产业园内。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面积、地类如下(单位:公顷):
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和协商结果,补偿安置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其它补偿标准: 不分地类统一按159万元/公顷补偿。
(二)支付方式:转账支付。
(三)安置途径及标准:
包括社保安置和留用地安置。
其中社保安置: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41号)和《关于修改〈佛山市三水区全征 土地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三府〔2007〕13号)执行;
留用地安置:按照《印发广东省征收农 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41号)规定执行。
八、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 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在本公告发布后3个月内(即2022年9月18日之前),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乐平管理 所)办理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九、期限:
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24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发布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6)〔2022〕31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发布之日起30 日内向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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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冯昱
文章类型:伪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