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宅基地征收律师:修建公路只征收院子不征收房屋合法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7-06 11:41:06    

  在拆迁征收项目中,一般是房屋和院子一起征收,然而在贵州的柳先生遇到修建省道的征收项目,只征收自己的院子,房屋却不征收,这样做合法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修建公路只征收院子不征收房屋合法吗

  柳先生于2007年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翻建了新房屋,面积约400平米,证件齐全,当时翻建也已经过审批。

  2019年,因为修建省道要征收柳先生的宅基地。柳先生看到征收范围后很惊讶,自己家的院子在征收范围之内,然而房屋却不在征收范围。这样修建好的省道距离自己的居住房屋只有三米的距离。

  柳先生找拆迁办沟通,拆迁办却说只补偿被征收的院子,房屋不在征收范围,不会补偿。并且修建省道也不会用到柳先生房屋占用的土地。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因此,修好的省道与柳先生房屋的距离只有三米,是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这样对于柳先生的生活造成不便,而且对居住造成不可控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委托专业的拆迁征收律师介入,查阅相关资料,明确征收范围,整理相关证据,进行法律程序,争取房屋拆迁,维护合法权益,拿到合理的补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宅基地征收律师:修建公路只征收院子不征收房屋合法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卢辉辉

  审稿人:马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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