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拆迁律师答复征收部门作出的赔偿决定不合理怎么办
面对不合法的行政强拆行为,被征收人既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权。那么,如果复议得到政府支持,但征收部门给出的赔偿仍然不合理,被征收人该如何挽回损失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与行政复议相关的法律知识。
黑龙江鸡西房屋征收补偿案例:
黑龙江鸡西的刘先生在某街道拥有一处合法房屋。前几年,征收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划定部分片区建设商业长廊,刘先生的两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
征收项目启动后,刘先生认为补偿金额与心中预期相差较远,评估报告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因此未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征收部门再也没有就补偿事宜与刘先生进行谈判。刘先生以为征收部门会研究新的补偿方案和评估方式,然而没过多久,其房屋就遭到了强制拆除。
刘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遂收集了相关强拆证据后,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程序,请求确认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并依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经过刘先生的据理力争,政府在复议决定中支持了他的请求,确认征收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虽然行政复议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此后征收部门作出的赔偿却远远无法补偿刘先生的实际损失。无奈之下,刘先生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赔偿两处房屋的各项损失及过渡费用。
冠领说法:
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财产权情形的,受害人有权取得赔偿。
本案中,刘先生通过行政复议程序,使得征收部门此前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因此,征收部门应当依法赔偿刘先生因该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在实际履行赔偿义务时,需要综合房屋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作出公平合理的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征收部门作出的不合理的赔偿决定书,依法对刘先生作出赔偿决定。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与行政复议有关的问题,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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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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