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拆迁补偿律师:征收过程中,违法强拆需赔偿
征收过程中,征收方与被征收方难免因双方立场不同,就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而难以协商一致,有时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强制拆除。需要注意的是,强制拆除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定程序,否则需赔偿相应损失。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自建房改建宾馆拆迁补偿案例
王老汉在村里拥有一套合法房屋,这套房子位于十字路口,地理位置很不错。为了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增加收益,一家人还将楼房二层改成了宾馆,其余空间用于自家居住。谁知,因某项目建设,王老汉的房子被划入了征收范围。
虽然眷恋这套已经住了几十年的房子,但王老汉也明白,既然征收范围已经划定,那么征拆势在必行,因此他并未排斥征收。只是在与征收方协商补偿安置事宜时,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王老汉便拒绝了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谁知,之后街道办竟强制拆除了他的房屋。王老汉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确认案涉强拆行为违法。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支持了王老汉的诉请。但街道办却对法院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后被驳回。
虽然街道办强拆自己房屋违法的事实已经法院认可,尘埃落定,但王老汉心里依旧堵着一口气,因为他向街道办要求赔偿强拆行为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街道办一直不给一个明确的回答。无奈之下,王老汉又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街道办赔偿因强拆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各项损失共5594546元及利息。
被告街道办辩称,在拆除王老汉的房屋前,王老汉所在社区对他的房屋价值进行了测算,为333510元,测算适用的标准适用于王老汉所在社区内的所有被拆迁人。并且,王老汉主张的赔偿损失中,包括房屋装修损失、室内财产损失、搬迁补助费、附属物、经营损失、房租、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费、利息损失,而这些损失没有事实或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法院查明相关事实,认为本案是因集体土地征收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通过赔偿程序获得的赔偿不能低于合法征收过程所可能获得的补偿。经过衡量,法院未支持原告主张的经营损失、房租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以及律师费。对于其他各项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综合酌定为1021070.43元。
最终,法院判决街道办赔偿王老汉经济损失1021070.43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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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张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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