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速递】山东聊城又征地 每公顷补偿99万元-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2022年3月23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发布《柳园街道付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决定,为东昌府区城市发展需要,拟征收柳园街道付庄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柳园街道办事处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柳园街道付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拟用于东南片区建设,用途为商服用地,上述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东昌府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5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柳园街道付庄村集体土地,位于运河东路东、松桂大街以北,总面积0.240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0.2400公顷(耕地0.2400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Ⅱ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其中: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9.2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应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经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及与相关权利人共同确定,本次征收农用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2.3万元/亩包干补偿。
四、安置意见
经与付庄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付庄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000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5.4000万元。由东昌府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付庄村委会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在运河苑社区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3月23日起至2022年4月21日止。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法规科。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土地征收小知识
动迁房房产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动迁房房产证需要拆迁补偿协议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等材料。
其中,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特殊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