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四川绵阳210平房屋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胜诉
因行政管理等客观因素,四川绵阳某村大多数村民的房屋登记面积比实际建筑面积小,这就导致在征迁时,不少村民与相关部门就补偿问题产生分歧,以及其所属房屋部分被冠以违建之名强制拆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接受该村某村民的委托代理后,近日,这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迎来了胜诉结果,相关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
谢立阳是四川绵阳某村村民,在该村原拥有一处面积为210平方米的房屋。2008年,四川发生地震,该村内房屋皆进行了灾后重建。因行政管理等客观因素,该村房屋无论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多大,均以90平方米重新进行了确权登记。
2021年,谢立阳房屋所在地块因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面临征收转用,他对征收合法性、补偿标准合理性存有较大异议,所以一直没有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实际收取任何补偿。一年后,相关部门以谢立阳房屋超出登记面积的部分属于违规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了其房屋偏房及厕所,后又强制拆除了其全部房屋。
为维护权益,谢立阳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并指派赵耀茹律师代理本案。冠领律师以强拆行政行为实体、程序方面的合法性为突破口,在详细了解案情,理清办案思路后,代理谢立阳向法院提起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之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其一,相关部门辩称强制拆除谢立阳房屋系因其违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案涉房屋直至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之前,未有任何行政机关作出实系违法建筑的认定。谢立阳房屋建设至今已十余年,未有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提出异议。在其房屋所在地块土地涉及土地征收转用后,相关部门为达到腾空土地的目的,直接将其房屋认定为违建从而强制拆除,违反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原则,其实施强制拆除行为存在实体违法。
其二,行政机关组织实施行政强制行为,必须遵守行政强制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在本案,相关部门不是土地征收的法定主体,未提交案涉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证据,亦未依照法律规定的催告、公示等程序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构成了程序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相关部门实施的强拆行为违法。(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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