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承包19亩林地行政诉讼案胜诉
生活在河北省保定市农村的王春梅承包一处林地被不明人士非法占用,王春梅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但一直未获回复。2022年12月,王春梅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起诉,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其合法利益。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对王春梅的查处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冠领律师代理的这起行政诉讼案件至此圆满结案。
1999年,王春梅在村内承包了一处林地,面积19亩。2011年,县行政机关为王春梅颁发了林权证。
2018年,村里通知要进行土地征收,王春梅承包的林地被纳入征收范围,但王春梅始终未见过任何征收文件。2022年7月,有不明人士及推土机出现在王春梅承包的林地上,土地被非法占用。
同月,王春梅以邮寄方式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查处申请书》,请求依法对承包地被非法占用的情况进行查处,责令不法分子退还土地、恢复原状,并将查出结果书面告知自己。该文件于次日被签收,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进行答复,也没有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理。
眼看经营效益被不断影响,损失逐渐扩大,王春梅决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经人介绍,她致电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初步沟通了事实经过。冠领律所经过研判后接受了委托,并委派在行政诉讼法律领域经验丰富的刘子佳律师、李静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即刻去往河北,实地考察了林地所处的状况,发现确有不明人士在现场施工,律师拍照取证后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确认了施工主体,而后结合林权证、邮件查询单等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写明因有关部门存在严重的行政不作为,请求依法维护王春梅合法利益。
诉讼过程中,有关部门辩称:根据法律及地方性行政法规规定,县行政机关已将当地自然资源领域相关行政处罚权下放到乡镇,由乡镇负责日常执法巡查、制止工作,履行法律规定和下放清单中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职责,有关部门不是适格被告,不存在不履行行政处罚权的情形;王春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侵害,应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维护相关权益,提起行政诉讼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
对此,冠领律师指出:
1、行政处罚权下放应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决定,县行政机关没有权力决定;
2、有关部门提交清单中下放的是土地管理法相关的处罚权,案涉地块为林地,带有林权证,属于森林法中所规定的相关处罚内容,不属于下放职权范围,且是否存在权力下放,不影响有关部门作出答复;
3、有关部门作为林业主管部门,对其辖区内的林业违法行为,具有查处的职责,有关部门至今未作出答复,未对查处申请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责令有关部门限期对王春梅的查处申请进行调查处理。委托人对这一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冠领律师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确把握、对案件事实的据理力争,为委托人的维权之路保驾护航。(除办案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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