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山东青岛5户“危房”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7-20 10:54:07    

  山东青岛5户居民的房屋被当成“危房”遭到强拆,房主马先生等人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并责令安置赔偿,却被复议机关驳回。冠领律师代理马先生等5户居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法院作出了撤销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之判决,并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冠领代理山东青岛5户“危房”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胜诉-图1

  山东青岛某社区,马先生等5户居民在该社区各自购买了一处房屋。近年来,该社区进行村庄改造,并出台了相应房屋处置办法。但马先生在内的多户居民对处置办法不满意,未与社区居委会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为此,在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间,居委会两次召开代表会议,先是表决通过了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后又对拆除涉案房屋事宜进行表决,并作出了有关强拆的《通知书》《催告书》。

  与此同时,当地街道办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并向马先生等人下达了《危房限期搬离通知》,强迫他们搬离,否则逾期将采取强制措施。但5户居民拒绝搬离。2021年5月,他们的房屋被强制拆除。马先生不服强拆行为,向公安机关报了警。随后,马先生等5户居民又委托冠领律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然而在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街道办面对照片、视频等证据,仍拒绝承认强拆是其所为,称系社区组织实施的自治行为。

  对此,冠领律师提出中止复议,待从公安机关拿到街道办强拆的证据材料再行继续。但复议机关却在既没有通知申请人,也没有询问、听取申请人意见的情况下,追加第三人社区居委会并采纳其自认强拆的陈述,直接作出复议决定,驳回了5户居民的申请。

冠领代理山东青岛5户“危房”撤销行政复议决定胜诉-图2

  不久后,即便冠领律师取得了强拆时的报警笔录,证实街道办早已承认强拆系其所为,却难以通过此次复议程序改变已经作出的错误复议结果。为此,冠领律师钱亚洲代理马先生等5户当事人将复议机关起诉至法院。

  法庭上,为证明街道办属于强拆行为的适格被申请人,冠领律师指出:街道办在与社区居委会召开居民代表会议作出强拆决定、向原告下达相关文书的时间高度接近的时点,以涉案房屋系危房的理由告知原告将由街道办强制撤离,即设定了其为强制撤离的实施主体;另外根据公安局某分局在另案中提交的答辩状、处警情况说明,该局接到报警后经调查认定系街道办组织实施涉案强拆行为,对证人的询问笔录记载也能够与上述证据相印证,这也与有身着制服等人员在强拆现场事实相吻合,被告将街道办排除在适格强拆主体之外与案件事实情况并不相符。

  最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作出判决:撤销被告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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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曾超超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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