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代理陕西省西安市违建房屋确认强拆违法案胜诉
近日,冠领代理的陕西西安确认违法强拆案迎来胜诉消息。当事人李先生所购买的房屋,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内,没想到却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迁部门在没有向李先生发出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就将其房屋强制拆除了。不过幸好在冠领律师的据理力争之下,最后法院确认该强拆行为违法。
2011年6月1日,李先生和A村的村民小组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了A村旧村改造示范楼的一处房屋,并在该村村委会进行了房屋信息登记。李先生虽不是A村的村民,但由于李先生一家与人为善,因此也和左右邻居相处的十分融洽。
就这样李先生一家在这里幸福的生活了10年左右,直到2021年10月20日,当地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街道办、城棚改造事务中心以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拆除违法建设的联合通告》,认定李先生所购买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起初李先生并没有当回事,明明是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屋,怎么就变成了违建呢?
但让李先生一家没想到的是,2021年11月8日这天,拆迁部门在未出具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强行进入了李先生家中,并将其房屋进行了拆除,瞬间屋内屋外所有物品都被埋入了废墟中。
这让李先生一家都慌了神,于是赶紧来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冠领律师的帮助。当天接待李先生的正是武佳昕律师和姜启林律师,在得知李先生的遭遇后,两位律师向李先生分析了案件的法律点以及应当如何应对等问题。李先生听了两位冠领律师的分析后,当即决定委托两位律师担任其代理人。
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收集证据代李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庭审中,被告街道办辩解称,李先生的房屋已经被相关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因此其拆除该房屋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针对被告的辩解,冠领律师指出:
首先,即使李先生购买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确需拆除的也应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根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且当事人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本案中,被告街道办在实施拆除行为前,并未向李先生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也未向李先生制作任何强制决定,其行为明显违背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规定。
其次,虽然李先生是从A村民小组处购买的房屋,但李先生对该房屋进行的装修以及室内物品均属于李先生的合法财产,而被告街道办在未对上述合法财产进行妥善保管的情况下,就实施了强拆行为,明显属于违法行为。
最后,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冠领律师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强制拆除李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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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李文利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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