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强拆也应当遵守程序,绝对不能想拆就拆、说拆就拆
众所周知,一栋建筑是否合法,应不应该拆除,都需要由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查、认定,而非随口一说就能作出结论的。但实践中,个别部门以一纸《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知书》就拆除房屋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当房屋遇上拆迁时,这种方法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山西强拆案例:
2015年2月28日,山西太原某区市民衡先生的房屋被当地城管局认定为违建,城管向其送达了《限期拆除决定书》。2015年8月13日,城管向衡先生送达了《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2015年8月15日送达了《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2015年8月20日,当地政府组织城管部门强制拆除了衡先生的房屋。
冠领说法:
所谓的违法建筑,就是违反了《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建造的房屋。即建造之初未向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规划审批手续等。一般来说,可以认定违法建筑的主体有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等。
若想走违建强拆程序,要先走建筑的违法认定程序:
1、立案调查。执法部门在接到投诉、举报或发现有违法事实发生时应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受理。
2、实地调查取证。相关部门在立案受理后要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在调查时还要记录下违法建筑的地理位置、面积、结构和修建时间等,制作询问笔录,必要时要对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3、对涉嫌违法建筑的房屋进行拍照、录像取证,要求当事人提供房屋产权证、土地权属证或者其他相关手续。
4、调查后,若不存在违建的事实,应当撤销案件。
5、调查后,若存在违建的事实,应当要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文件通知等。
6、调查认定后,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和陈述,相关部门要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最终的书面认定。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当违法建筑遭遇拆迁时,违法建筑的认定必须在相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前。若是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后才进行认定,那么则就违反了法定程序。
当建筑通过上述程序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拆除也需要遵循如下程序:
1、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书。认定之后,相关部门应当要作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等文件。
2、履行告知义务。行政机关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必要时可以提出听证申请。
3、进行催告。根据行政强制法中的规定,当事人如果没有在期限内自行拆除的话,相关部门还需要进行书面形式的催告。
4、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在催告之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依法拆除。
5、催告书和行政强制执决定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这两文件或是无法直接送达给当事人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总之,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有着严格的法定程序,不是随便想怎么认定就能怎么认定,想怎么拆除就能怎么拆除的。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欢迎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撰稿人:高婷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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