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还应先补偿、后搬迁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1-17 11:35:47    

  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常常会因对拆迁政策的不理解而遭遇强拆的威胁,但征收方并非可以肆意的强拆房屋,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北京冠领律所厂房拆迁律师:征地拆迁还应先补偿、后搬迁

  案例故事:

  2004年,唐城电厂与陈村大队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协议约定唐城电厂承租该村20亩的第三产业用地建厂经营,租期20年。

  2013年,当地开展建设,在政府划定的拆迁区域内,唐城电厂赫然在列。该村大队与征收方签订了《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了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

  然而,因补偿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唐城电厂并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在多次沟通无果后,5月30日,征收方向唐城电厂下达了《限期搬迁通知》,要求其限期搬迁。

  6月15日,征收方将唐城电厂的厂房强制拆除,过程中并未对厂内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唐城电厂认为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但征收方却主张,案涉土地已被征收,且其已与该村大队签订《地上附着物补偿安置协议》,而唐城电厂拒不搬迁,因此其有权强制拆除。

  那么在这起案件中,征收方的拆迁行为合理吗?

  律师认为:在这起拆迁案件中,唐城电厂作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本身才是拆迁行为的相对人,而征收方在未与其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也未做出《安置补偿决定》的情况下,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是违反“先补偿、后搬迁”原则的,是违法的,同时,在强制拆除的过程中未对相关设备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妥善保存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征地拆迁还应先补偿、后搬迁,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相关推荐
  • 在线咨询
  • 免费电话
    全国咨询电话400-8787-666
  • 投诉反馈
    微信扫一扫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