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唐发布征地公告,社保安置标准为1.5万元/亩
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政府发布高征补公告〔2021〕85号文件,即《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菜市街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正文内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委托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位于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菜市街),政通路以南,书画小镇内。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征收土地总面积0.045公顷,其中:
农用地0.026公顷(农村道路0.026公顷);
建设用地0.019公顷(农村宅基地0.019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价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位于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根据《土地现状调查所有权补偿登记表》确定的现状地类面积,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总额为4.45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
本次征地系违法占地,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到位,此次不涉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
三、安置意见
拟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对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由高唐县财政局拨付到鱼邱湖街道团结社区(菜市街)村(居)委会,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方式。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社会保障补贴¥1.0125万元,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村(居)委会制定村(居)民入保方案,办理入保事宜。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公示期为30天,自2021年11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5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听证,听证申请书送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征收知识:
本次征地系农村违法占地,那么合法的农村宅基地用房建房审批流程是怎样的呢?
1、村民提出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2、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3、村级组织审查;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
4、乡镇受理审核;
5、乡镇政府审批;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核,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6、县级政府备案。
此外需要注意,对于用地建房全过程要严格管理:
1、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2、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
3、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完成这些,村民就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了,这样一套流程下来,才算是合法建房,你了解了吗?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张冠彬
文章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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