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社会保障安置1.5万元/亩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28 09:33:44    

  为保障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北院区建设用地需要,济南市政府发布了济征补公告〔2021〕477号文件,即《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解营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征收解营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济南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山东济南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社会保障安置1.5万元/亩-图1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解营村土地位于G220以西,国有储备用地以南、以东、以北,崔寨街道解营村,征收土地总面积1.1370亩,其中:建设用地1.1370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370亩)。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北院区建设。该项目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卫生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济南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位于济阳区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7.5万元/亩;

  未利用地位于济阳区第Ⅰ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8.527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南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3号)(中心城区)规定和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实施方案执行。以上地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已在拆迁过程中补偿到位,本次征地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8.5275万元,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财政部门经所属街道办事处拨付到解营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会保障安置:济南市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7055万元,由济南市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崔寨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1年10月26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

  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公告结束之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由济南市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也可以在本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山东济南发布拟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社会保障安置1.5万元/亩-图2

  征收知识:

  面临强拆时当事人享有的救济权利?

  房屋等往往涉及到一个家庭或者企业的后续发展,因此我国法律当中对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和救济方式。

  首先,如果行政机关认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设施等违法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作出相关决定。这时,当事人可以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限期拆除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采取上述救济措施,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当事人还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如果,您对相关法律知识不了解,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过维权的时机。

  (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撰稿人:魏苗苗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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